上海无穹智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深度分析
民营控股、国资参股的智算平台型新设主体:股权结构、出资履行、经营实质与合作适配性评估
一、结论摘要
核心判断:本公司是 2025-08 新设、由自然人袁伟经两家有限合伙企业控股 60%、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合计参股 40% 的平台型主体。股东组合具备较强的资源背书,但截至 2026-10-19,公司成立已 14 个月,参保仅 2 人,无知识产权、无招投标、无招聘、无网站、无资质许可,经营实质尚无公开证据;章程约定的认缴期限 2025-12-31 已届满,3,000 万元注册资本中仅 450 万元实缴到位,且全部来自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控股方与两家国有股东均为 0。在出资问题澄清、业务材料提供之前,本公司只具备项目级合作的条件,不具备公司层面股权或债权融资的条件。
| 维度 | 判断 |
|---|---|
| 主体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实际控制人袁伟,穿透经济权益约 53.53%,经两家合伙企业合计控制 60% 表决权;国有及政府推动设立的机构合计持股 40%,属国资参股、非国资控股企业 |
| 成立时间 | 2025-08-05 设立;关联的上层持股平台上海芯算道成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07-10 设立、上海无穹智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07-11 设立,三层架构于一个月内搭建完成 |
| 出资 | 认缴 3,000 万元,实缴 450 万元(15%);四家股东合计 2,550 万元未实缴,认缴期限 2025-12-31 已届满约 9.5 个月,工商未见延期变更 |
| 经营规模 | 2025 年报参保 2 人;资产、收入、利润、纳税全部“企业选择不公示”;无财务数据 |
| 经营证据 | 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网站备案、APP、招投标、招聘、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客户、供应商、融资记录均为 0 |
| 风险记录 | 司法、执行、经营异常、行政处罚、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对外担保等 37 个风险维度均为 0,信用记录干净 |
| 注册地址 | 杨浦区国通路 127 号 16 层(集中登记地),同址登记企业 2,448 家,非实际办公地址 |
| 名称风险 | “无穹”与上海无问芯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云产品“无穹 AI 云”相近;工商层面未见两者存在任何股权或任职关联;本公司名下商标为 0 |
| 股权融资 | 暂不具备条件:无经营数据、无估值依据;任何增资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控股方 60% 不足,须取得国有股东同意 |
| 债权融资 | 暂不具备条件:实缴仅 450 万元、无财务公示、无抵押物、无担保主体 |
| 可行方向 | 以具体项目或合同为单位的合作;对方可借助股东资源(仪电算力平台、技术交易所登记评估)的部分,须以书面协议证实 |
需优先澄清的三项事宜:
- 出资履行。 四家股东 2,550 万元认缴出资已逾期未缴(或已缴未公示)。须取得最新验资或银行进账凭证、章程及历次修正案,确认是否已办理认缴期限延期。
- 业务实质。 公司至今无任何公开经营痕迹。须取得商业计划书、已签合同、股东间合作协议(特别是与上海仪电、上海技术交易所之间的资源投入约定)。
- 品牌名称。 “无穹”字号与无问芯穹的产品品牌高度近似。须说明两者是否存在合作或授权关系,并检索第 9、35、42 类商标在先权利。
二、主体概况
2.1 工商登记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企业名称 | 上海无穹智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Shanghai Wuqiong Intelligent Computing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MAERHJ0U72 |
| 法定代表人 | 曾德华 |
| 注册资本 / 实缴资本 | 3,000 万元 / 450 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核准日期 | 2025-08-05 / 2025-11-05 |
| 登记机关 | 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国通路 127 号 16 层(集中登记地) |
| 国标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L72) |
| 企业规模 | XS(微型),参保 2 人(2025 年报) |
| 纳税人资格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 2025-11-01 起生效(此前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2.2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全部为一般项目,可分为三组:
| 类别 | 内容 | 判断 |
|---|---|---|
| 人工智能与算力 |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公共数据平台、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行业应用系统集成、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 与公司名称一致,构成主业方向 |
| 技术服务与管理 | 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 | 通用表述 |
| 商品销售 |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 文具、汽车零配件等与主业无关,属集中登记代办常见的模板性条目 |
经营范围中无任何许可项目。 如公司拟对外提供算力云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或面向公众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须另行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履行相应备案(详见第七部分)。
另,国标行业登记为“商务服务业(L72)”,而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行业代码不影响经营,但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算力相关专项补贴时,部分评审口径会参考行业分类,建议在下一次变更时一并调整。
2.3 时间线
| 日期 | 事件 |
|---|---|
| 2025-07-10 | 上海芯算道成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出资额 10 万元,袁伟 99%、曾德华 1%,执行事务合伙人袁伟 |
| 2025-07-11 | 上海无穹智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法定代表人曾德华;现注册资本 111.11 万元,芯算道成持股 90.0009% |
| 2025-08-05 | 本公司设立,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五名企业股东持股至今未变 |
| 2025-11-01 |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 2025-11-03 | 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以货币实缴 450 万元,为目前唯一到位的出资 |
| 2025-11-05 | 监事备案变更:李剑桥退出,万玮、李树春、陶云云进入,组成三人监事会;财务负责人万安格重新备案 |
| 2025-12-31 | 章程约定的全体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届满 |
| 2026-03-16 | 公示 2025 年度报告:参保 2 人,除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外四家股东实缴均为 0,财务数据全部不公示 |
| 2026-10-19 | 本报告数据截止日;工商未见 2026 年任何变更记录 |
三、股权结构与控制关系
3.1 直接股东
| 股东 | 持股比例 | 认缴(万元) | 实缴(万元) | 性质 |
|---|---|---|---|---|
| 上海行健卓跃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30% | 900 | 0 | 控股方持股平台 |
| 上海行健苍穹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30% | 900 | 0 | 控股方持股平台 |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15% | 450 | 0 | 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市属国有企业集团 |
| 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 | 15% | 450 | 450 | 上海市推动设立的社会组织,定位为促进天使投资、发掘培育早期项目 |
| 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 10% | 300 | 0 | 科技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国家级常设技术市场运营主体 |
| 合计 | 100% | 3,000 | 450 |
3.2 穿透结构
控股链条为三层:
3.3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口径校正
天眼查“实际控制人”页给出袁伟“预估总持股比例 83.2259%”,该数字存在重复计算,不宜引用:
- 该页同时列示“袁伟直接持有行健苍穹 100%”与“无穹智算企业管理持有行健苍穹 99%”两条路径,两者不能同时成立;
- 按“两家合伙企业均为无穹智算企业管理 99% + 袁伟 1%”复算:每家合伙企业中袁伟权益 = 1% + 99% × 90.0009% × 99% = 89.21%,乘以 30% 再乘以 2,得 53.53%;
- 该结果与“主要人员”页列示的袁伟“最终受益股份 53.5259%”、曾德华“最终受益股份 0.5346%”(1% × 90.0009% × 99% × 60%)完全吻合,可确认后者为正确口径。
| 口径 | 袁伟 | 说明 |
|---|---|---|
| 经济权益(穿透) | 53.53% | 用于分红、估值、退出测算 |
| 表决权控制 | 60% | 前提是两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由袁伟或其控制主体担任,须以合伙协议核实 |
| 天眼查预估总持股 | 83.23% | 重复计算,不采用 |
3.4 上层平台中的未披露股东
上海无穹智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11.11 万元,芯算道成持股 90.0009%,即 100 ÷ 111.11。这一比例是典型的“在 100 万元基础上增资 11.11 万元、使新股东取得 10%”的结构。剩余约 10% 的持有人在本报告中未披露,其在本公司的穿透权益约为 10% × 99% × 60% ≈ 5.94%。该股东可能是员工持股平台、技术合伙人或早期投资方,须提供上层主体的股东名册予以核实。
3.5 表决权格局
| 事项类型 | 通过门槛 | 控股方 60% 能否单独通过 |
|---|---|---|
| 普通决议(年度预算、董事选任等) | 过半数表决权 | 能 |
| 特别决议(增资减资、修改章程、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 不能,至少须一家持股 10% 以上的其他股东同意 |
国有及政府推动设立的股东合计 40%,在特别决议事项上具备否决能力。由此产生两项实际影响:
- 任何新一轮融资都需要国有股东同意。 若上海仪电、上海技术交易所不同比例增资,其持股将被稀释,通常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资产评估备案,融资周期应预留相应时间。
- 对外不得表述为国有企业或国资控股企业。 本公司国有企业股东合计持股 25%(仪电 15% + 技术交易所 10%),连同社会组织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 15% 合计 40%,均未达到控股或实际控制标准。
四、出资履行:认缴期限已届满,85% 未实缴
4.1 事实
| 股东 | 认缴(万元) | 认缴期限 | 实缴(万元) | 实缴日期 | 状态 |
|---|---|---|---|---|---|
| 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 | 450 | 2025-12-31 | 450 | 2025-11-03 | 已足额缴纳 |
| 上海行健卓跃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900 | 2025-12-31 | 0 | — | 已届期未缴 |
| 上海行健苍穹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900 | 2025-12-31 | 0 | — | 已届期未缴 |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450 | 2025-12-31 | 0 | — | 已届期未缴 |
| 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 300 | 2025-12-31 | 0 | — | 已届期未缴 |
| 合计 | 3,000 | 450 | 实缴率 15% |
工商变更记录中未见 2026 年任何章程备案或认缴期限变更。
4.2 两种可能及其含义
| 情形 | 含义 |
|---|---|
| 尚未缴纳 | 四家股东构成出资违约。《公司法》(2023 年修订)第四十九条规定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并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规定董事会应当核查并由公司发出书面催缴书,未及时催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规定宽限期不少于 60 日,届满仍未缴纳的,经董事会决议可发出失权通知 |
| 已缴纳但未公示 | 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关于实缴出资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示的规定,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说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不到位 |
另需注意《公司法》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该条是否适用于“设立后才届满的认缴期限”在实务中存在争议,但已足额缴纳的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存在被债权人主张连带责任的可能,这也是国有及政府推动设立的股东本身需要尽快处理的问题。
4.3 对外部合作方的意义
- 控股方未以现金投入。 控股方 1,800 万元认缴出资为 0,公司目前运营资金完全来自一家社会组织的 450 万元。这一状况与“实际控制人主导经营”的定位不匹配,资金方通常会将其视为控股方承诺不足的信号。
- 两家国有股东亦未实缴。 上海仪电与上海技术交易所的 750 万元认缴未到位,其参股更接近“资源背书”而非“资金投入”,对外宣传时须避免以国资股东名义暗示资金实力。
- 未缴出资本身是公司的一项债权。 若出资义务真实存在且可执行,2,550 万元应收股东出资(其中 750 万元的义务人为国有企业)对债权人构成一定的偿债保障。这一点在设计合同条款时可以利用,例如要求在付款节点前完成一定比例的实缴。
4.4 处理路径
- 公司提供最新银行进账凭证或验资报告,确认 2026 年以来是否有实缴到位;
- 如未到位,确认股东会是否已形成延期决议并完成章程备案;在新《公司法》五年实缴上限内(2030-08-05 前),延期本身合法,但须公示;
- 合作或融资前,以实缴达到约定比例作为先决条件。
五、治理结构与管理团队
5.1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 姓名 | 职务 | 穿透持股 | 备注 |
|---|---|---|---|
| 袁伟 | 董事长 | 53.53% | 实际控制人;芯算道成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曾德华 | 董事、法定代表人 | 0.53% | 同时担任上海无穹智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
| 辛帅 | 董事 | — | 委派来源待确认 |
| 万玮 | 监事会主席 | — | 2025-11-05 进入,委派来源待确认 |
| 李树春 | 监事 | — | 2025-11-05 进入 |
| 陶云云 | 监事 | — | 2025-11-05 进入 |
| 万安格 | 财务负责人 | — | 2025-11-05 重新备案 |
| 李剑桥 | 原监事 | — | 2025-08-05 至 2025-11-05 任职 |
公司设三人董事会与三人监事会,配置完整,与参保 2 人的规模不对称,属于多方股东合资平台在设立初期常见的“治理先行、团队后建”形态。监事会于 2025-11-05 改组,与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实缴(2025-11-03)、一般纳税人生效(2025-11-01)时间相邻,可推断各方股东大致在 2025-11 完成首轮落地安排。董事、监事分别由哪家股东委派,须以章程及股东协议核实。
5.2 法定代表人既往任职企业
| 企业 | 成立 | 注册资本 | 角色 | 状态 |
|---|---|---|---|---|
| 南昌讯和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 2001-11-02 | 3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吊销 |
| 江西泰豪建设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2009-11-30 | 10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注销 |
| 北京讯达致合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11-01-10 | 50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持股 80% | 注销 |
| 北京数智惠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9-10-14 | 1,300 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 33.38% | 注销 |
| 北京兴创恒锐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1-11 | 2,00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经理 | 注销 |
| 上海无穹智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5-07-11 | 111.11 万元 | 法定代表人、董事 | 存续 |
| 上海无穹智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8-05 | 3,00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董事 | 存续 |
另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持有新疆恒通达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142%(存续)。
观察:
- 既往任职企业集中于信息技术、建设数据、智慧城市方向,覆盖江西、北京两地,时间跨度二十余年,与本公司业务方向具有连续性;
- 2025 年之前的五家企业均已注销或吊销,无一家存续经营主体可作为业绩参照;须由公司提供核心团队过往项目清单及对应合同主体;
- 南昌讯和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为吊销未注销状态。《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吊销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该公司 2001 年设立,吊销日期须核实;如吊销发生在三年以前,不影响现任职资格;
- 江西泰豪建设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名称含“泰豪”,是否属于泰豪集团体系须核实,不宜在对外材料中直接引用为泰豪背景。
5.3 实际控制人
本报告未提供袁伟除本公司持股链条以外的任职与投资信息。须由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简历及其控制或任职的其他企业清单,以判断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情况。
六、经营实质核查
6.1 经营证据清单
| 维度 | 记录数 | 说明 |
|---|---|---|
| 参保人数 | 2 | 2025 年末口径 |
| 招投标 | 0 | 未见任何公开中标或入围 |
| 招聘信息 | 0 | 未见对外招聘 |
| 商标 / 专利 / 软件著作权 / 作品著作权 | 0 / 0 / 0 / 0 | 无任何知识产权积累 |
| 网站备案 / APP | 0 / 0 | 无官网,无产品入口 |
| 行政许可 / 资质证书 / 电信许可 | 0 / 0 / 0 | 无行业资质 |
| 客户 / 供应商 | 0 / 0 | 无公开交易对手信息 |
| 融资历程 / 投资事件 | 0 / 0 | 无公开融资 |
| 对外投资 / 分支机构 | 0 / 0 | 无子公司 |
| 财务数据 | 不公示 | 2025 年报资产、收入、利润、纳税全部选择不公示 |
6.2 判断
- 公司成立 14 个月,公开渠道没有任何一项可证明其已开展业务的记录。参保 2 人通常只能覆盖法定代表人与财务岗,说明业务团队尚未建立,或人员仍在股东方或关联方领薪;
- 2025-11-01 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唯一指向“准备开展较大金额对公开票业务”的信号,例如算力设备销售或技术服务合同;但仅凭此项不能推断已有收入;
- 公司财务数据选择不公示属合法选择,但对外部资金方而言等同于无数据,须以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替代。
6.3 注册地址
国通路 127 号 16 层为杨浦区提供的集中登记地址,同址企业 2,448 家,其中大量为 2026-10 当月新设企业。集中登记合法,但意味着该地址不是实际经营场所。须确认公司实际办公地点,以及是否入驻上海仪电或上海技术交易所的办公空间或孵化载体。
6.4 名称与品牌
上海无问芯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05 设立,总部徐汇,智算云服务与大模型能效优化)以“无穹 AI 云”为核心产品品牌,且其曾与上海仪电、模速空间共同推出算力生态平台。本公司名称“无穹智算”与之在同一领域、同一城市,且同样与上海仪电存在关系,市场上存在被误认的可能。
- 工商层面未发现两家公司之间有任何股权或董监高交叉;
- 企业名称经登记机关核准,并不等于不构成商标侵权或《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混淆;
- 本公司名下商标为 0,若以“无穹”作为对外品牌,须先检索第 9、35、42 类在先商标权利,并评估改用其他品牌的成本。
七、业务定位推断与合规边界
7.1 由股东组合推断的业务方向
在未取得商业计划书的情况下,只能由股东组合推断其设立意图。以下为推断,须以公司材料核实:
| 股东 | 可提供的资源 | 对应的可能业务 |
|---|---|---|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建设上海市智能算力资源统筹调度服务平台(2025-03 上线,运营主体为其下属上海智能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社会闲散算力纳管交易为核心 | 算力资源撮合、调度与运营服务;智算中心建设集成 |
| 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 国家级技术市场;科技成果权益登记、价值评估,并与金融机构联合设计科创企业融资产品 | 算力或数字技术资产的登记、评估、交易服务 |
| 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 | 促进天使投资,发掘培育早期项目,协助社会资本对接 | 面向人工智能早期企业的“算力 + 资金”配套服务,例如以算力资源对接早期项目 |
| 控股方(袁伟、曾德华) | 信息技术与智慧城市方向的项目经验(以既往任职企业推断) | 平台运营与行业系统集成 |
综合推断: 公司最可能的定位是“围绕智能算力的交易、评估与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即以上海仪电的算力调度资源为供给侧、以上海技术交易所的登记评估能力为工具、以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的早期项目网络为需求侧。这一组合在上海现有生态中具有合理性,但目前没有任何书面材料证明各股东已向本公司作出具体资源承诺。
7.2 各类业务对应的合规要件
| 拟开展业务 | 合规要件 | 本公司现状 |
|---|---|---|
| 对外提供算力云服务、主机托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B11 等) | 无 |
| 面向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或登记 | 无 |
| 算力设备销售、系统集成 | 一般项目即可;涉及政府及国企项目通常要求信息系统集成、安全等相关资质 | 无资质证书 |
| 算力资源撮合(居间或代理) | 一般项目即可 | 范围覆盖 |
| 算力资产份额化、收益权转让、连续集中竞价交易 | 涉及设立交易场所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并符合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要求;涉及向公众募集资金的,须遵守金融监管规定 | 不具备,属须重点规避的边界 |
若公司对外宣称“算力交易平台”,须明确其业务是“撮合与服务”而非“交易场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本身的交易场所资格经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备案取得,不能延伸至其参股企业。
八、风险记录核查
| 类别 | 维度 | 记录 |
|---|---|---|
| 法律诉讼 | 司法案件、开庭公告、裁判文书、法院公告、立案信息、送达公告、诉前调解 | 全部为 0 |
| 执行类 | 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终本案件、股权冻结、司法拍卖、询价评估、财产悬赏 | 全部为 0 |
| 经营风险 | 经营异常、行政处罚、严重违法、税收违法、欠税、劳动仲裁、环保处罚 | 全部为 0 |
| 资产负担 | 股权出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土地抵押、对外担保、知识产权出质 | 全部为 0 |
| 存续风险 | 破产、清算、简易注销、注销备案 | 全部为 0 |
| 历史记录 | 历史失信、历史被执行、历史行政处罚、历史经营异常 | 全部为 0 |
信用记录干净,但对一家成立 14 个月且无经营痕迹的公司而言,零风险记录主要反映“尚无交易”,而非“经营稳健”。唯一可能触发的风险点是第四部分所述的实缴出资公示问题。
九、合作适配性评估
9.1 股权投资
| 要素 | 现状 | 判断 |
|---|---|---|
| 估值依据 | 无收入、无合同、无资产公示 | 无法定价 |
| 出资状况 | 实缴 15%,控股方 0 | 新投资人入场前须先由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否则新资金实质上替原股东补缺 |
| 决策门槛 | 增资须三分之二表决权,须国有股东同意 | 周期较长 |
| 退出路径 | 无 | 不具备讨论条件 |
结论:暂不具备股权投资条件。 若未来讨论,宜在原股东实缴到位、取得首批合同后,以“按里程碑分期增资”方式进行。
9.2 债权融资
| 要素 | 现状 | 判断 |
|---|---|---|
| 偿债来源 | 无公开收入 | 不具备 |
| 资本实力 | 实缴 450 万元 | 弱 |
| 抵押与担保 | 无资产负担记录,也无可抵押资产记录 | 无增信 |
| 股东支持 | 国有股东参股但未实缴,无公开担保或支持函 | 不能视为隐性担保 |
结论:公司层面授信不具备条件。 唯一可讨论的是以具体合同为基础的应收账款融资,前提是付款方为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且合同已确权。
9.3 业务合作
本公司目前更适合作为项目级合作方而非资金或信用的承载方:
- 算力资源对接。 若公司确能调用上海仪电统筹调度平台的资源,可作为算力需求方与供给方之间的服务主体参与项目;须以书面合作协议证实其与上海仪电之间的授权关系。
- 技术资产登记与评估。 若公司与上海技术交易所之间存在业务分工,可借助其登记评估功能为算力设备或技术资产提供价值凭证,用于后续融资租赁或质押安排。
- 早期项目配套。 若公司与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之间存在项目推荐机制,可作为人工智能早期项目的算力配套渠道。
任何合作均应以合同约定付款与交付节点,不以公司信用作为结算保障。
十、SWOT 与综合评级
10.1 四项要素
| 要素 | 内容 |
|---|---|
| 优势 | 股东组合覆盖算力调度(上海仪电)、技术交易(上海技术交易所)、早期投资(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三类公共资源;信用记录零瑕疵;治理架构完整;已登记一般纳税人 |
| 劣势 | 成立 14 个月无经营痕迹;参保 2 人;实缴 15% 且控股方 0;无知识产权、无资质、无网站;注册于集中登记地 |
| 机会 | 上海提出 2027 年智能算力规模力争 200 EFLOPS,算力调度与普惠化政策持续推进;国产算力生态需要第三方运营与服务主体 |
| 威胁 | 同城同领域已有无问芯穹等头部算力运营商,且后者已与上海仪电合作;名称近似引发品牌风险;算力“交易化”方向触及交易场所监管边界;国有股东参与程度可能低于对外表述 |
10.2 综合评级
| 评价维度 | 评级 | 依据 |
|---|---|---|
| 主体合规 | 中 | 无风险记录,但存在认缴期限届满未实缴或未公示问题 |
| 股东背景 | 较强 | 一家市属国企、一家国家级技术市场、一家政府推动设立的研究机构参股 |
| 经营实质 | 弱 | 无任何公开经营证据 |
| 财务透明度 | 弱 | 全部不公示 |
| 团队 | 待评估 | 法定代表人既往企业均已注销,实际控制人背景未知 |
| 股权投资适配 | 不适配 | 无估值基础 |
| 债权融资适配 | 不适配 | 无偿债来源与增信 |
| 项目合作适配 | 有条件适配 | 以合同为单位、以付款节点控制风险 |
综合定性:股东背景强、经营实质空的新设平台公司,处于“架构已搭、业务未起”阶段,宜列入观察名单,待取得业务材料后重新评估。
十一、尽调资料清单
| 序号 | 资料 | 用途 |
|---|---|---|
| 1 | 商业计划书或业务介绍材料 | 确认业务定位,核对第七部分推断 |
| 2 | 公司章程及全部修正案 | 核实认缴期限是否延期、特别决议事项、董监事委派机制 |
| 3 | 股东协议、合资协议 | 核实各股东的资源投入承诺与退出安排 |
| 4 | 2026 年以来的实缴出资银行凭证或验资报告 | 核实 2,550 万元出资履行状态 |
| 5 | 2025 年度及 2026 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如有审计报告更佳) | 核实收入、成本、现金 |
| 6 | 已签合同清单(客户、金额、付款进度) | 核实经营实质 |
| 7 | 与上海仪电(含上海智能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或授权文件 | 核实算力资源调用能力 |
| 8 | 与上海技术交易所之间的业务合作文件 | 核实登记评估分工 |
| 9 | 与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之间的项目对接机制 | 核实需求侧来源 |
| 10 | 两家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 核实执行事务合伙人与表决权归属 |
| 11 | 上海无穹智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 识别约 10% 未披露股东 |
| 12 | 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简历、控制或任职企业清单 | 判断团队能力、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 13 | 南昌讯和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吊销日期及原因 | 排除任职资格限制 |
| 14 | 实际办公地点及人员花名册 | 核实运营能力 |
| 15 | “无穹”商标检索结果及与无问芯穹的关系说明 | 排除品牌与混淆风险 |
| 16 | 拟申请的电信业务许可、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计划 | 核实合规路径 |